臺灣那些光怪陸離的文資審議程序怎麼做掉文資的?
文化部文資局努力在辦全國文資會議,但各地有些「焚化局」卻努力秀下限一直表現怎麼用一堆光怪陸離的文資審議程序做掉文資。以下很多是根本違法,或者是走灰色地帶的搞法:
1. 民眾提報:直接給你說沒收到沒收到。若收到,也可以說不見了。或者就謊稱你資料不齊全不能審。總之,把你的提報直接忽視是最快的第一關。
2. 現勘:最厲害的現勘就是明天現勘今天下午四點再寄出現勘通知單。這樣操作表示我有「事先」寄出喔,沒收到是你的事。這樣可以確保委員現勘時不會受到「干擾」。
3. 現勘委員挑選:選三個委員去現勘,最好找看不懂或領域不同的,這樣比較好「暗示」。如果三個委員現勘都判定「不具文資價值」,就直接進大會前把你做掉了(這是錯的)。如果萬一有一個委員說要留,不得不進大會討論,那就再走下一關。
4. 不做文資調查:若是一個頑強的文資闖完以上這幾關,甚至進入暫定階段,如果要不保留,就是暫定的期間絕對不可以做簡易的文資調查或判斷,因為越研究會越珍貴,就會越難做掉。最好是一直拖,拖完六個月再拖六個月。
5. 誰來開文資大會:拖到不得不開文資審議大會後,找誰來,怎樣算人數算票數都是藝術。問完每個委員的時間,就可以安排跟推演可能的票數啦。厲害的承辦員只要能掌握到開會合法人數,可以不通知所有委員喔。所謂的不通知就是,開會前一天再寄出開會通知單就可以了....。反正有「事先」通知你。
6. 文資大會的攻防:文資大會不得不讓民眾參與,所以開「會前會」討論一下很重要,或者是之後的「閉門會議」也很重要。這時候眼看文資要闖關成功保留了,委員支持保留的票數會過,主席要怎麼辦?放大絕的作法就是,「來,我們來共識決,大家都覺得沒有價值對吧......」。不然就是,翻一翻資料說,這個資料還有缺漏,這次我們不表決,回去補資料下次再審,然後回到上一步驟重新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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