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圖這輛材甲車改造的油罐車現存,照片上可以看到我當年拍的車號是材甲20號。此車經過現場測量比對,推測就是當年的ムチボ20號。
簡單來說,要了解這個甲乙丙丁編號法存在的歷史背景,其實第一個要知道的是,這種甲乙丙丁編號法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使用的?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確切理解開始使用的年代,而是只以後期某個斷代的車隊來看這種編號法,其實是很難理解全貌。因為,1960~1970年以後我們看到的都已經不是當年這個編號法誕生時的樣貌,也很難看到完整的甲乙丙丁車隊,大部分都只剩下甲等車輛,但林鐵人員卻已經搞不清楚甲等車的意義又是什麼。所以,要理解這個甲乙丙丁編號法出現的年代,理解當時車隊編號要處理的問題,才能推斷出這個編號法的緣由。
在還沒看到以前林務局嘉義處的資料前,我其實已經猜測這個甲乙丙丁編號法發生的時間點,應該是在1950至1951年之間,而後嘉義處的資料也印證這個時間點。因為,我在一份台鐵的統計資料裡面發現,1950年所附的阿里山資料並沒有這種甲乙丙丁車號,但是在1951年它就出現了,所以變更車號的這件事情,是發生在相當早的1950年代初期絕對不會錯,而且不會晚過1951年。了解並證實了這個狀況之後,我們就能理解甲乙丙丁編號法要處理的,就是台灣在二戰後要把阿里山鐵路原本用日文編號的車號表記方式,數字不變但車種代號改變成國字的情況下誕生的,因此在這個背景之下要思考的就是,他們是怎麼把日文車種代號變成甲乙丙丁的分類了。
在目前掌握的甲乙丙丁分類法裡面,只有客車與材運車(運材車)這兩種的種類有細分到二種以上(至少有丙),其他的車種基本上就只有甲乙兩種。之前因為已經研究過材運車,因此這裡就先來處理林業鐵路載運木材用的這種材運車演變。
為了釐清阿里山林鐵的這些轉向架式運材車歷史,以下簡單說明比較好懂。在阿里山開始伐木的初期,除了購入剛剛說的美國Lima製的チ(1914年造)二軸車(材戊車),用砍下的木材當臨時車身,兩端各掛一輛二軸車就可以運了之外,第一代引進的轉向架式運材車共分成三種主要形式。這些車的分型,是以轉向架的中心距離來看,共有三種形式。當時的編號者很有意思,是以阿里山的日文發音ア、リ、サ分別代表三種等級的運送木材車輛,其衍生的形式表記是等級後面加上チボ,チ代表材運車,ボ代表有轉向架(bogie)的意思。所以,三種的運材車分別編作アチボ、リチボ、サチボ,轉向架中心距分別為22、20、16英呎的大中小三型材運車。
這當中最大級的アチボ共10輛,於1913年由川崎造船所兵庫工場製造,編為アチボ1~10;第一批的リチボ編為リチボ1~35,於1914年由美國Lima製;サチボ共40輛,於1913年由川崎造船所兵庫工場製造。而後,阿里山林鐵在1915年又增備了1915年由日本車輛製造的リチボ36~70,一樣是轉向架中心距20英呎運材車。
接著的運材車增備,在1919年時引進了美國Lima製造的リチボ71~90號。這批車的轉向架中心距比前述70輛的リチボ之20英呎要小,只有18英呎,但編號者並沒有另立一型,而是直接編在原本的リチボ之後。不過,阿里山林鐵似乎認為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車似乎蠻好用,因此1921~1924年就大量增備了這種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車,而且一連引進70多輛,所以這時就另外立一形式,稱為ムチボ,編號為ムチボ1~76,由營林所嘉義出張所仿美國Lima製的リチボ71~90號來生產。據推測,這些ムチボ後來可能還有增備,儼然成為阿里山林鐵最主要的轉向架式運材車。
這些車在戰後甲乙丙丁編號法登場時,アチボ已經沒有在籍車(推測已經留用改造成別的車了),リチボ、サチボ的數量也是少到剩下個位數,唯一最大宗的就是ムチボ,也就是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車。不過,阿里山林鐵常把運材車、平車改來改去,因此車籍的混亂就是由此開始的。例如,1951年時,14輛的材甲車改成平甲車,看起來似乎合理,都是甲級車。但其實,材甲車指的是日本時代的ムチボ,是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車。想把這車改造成平車,編入平甲車就會出事了,因為甲乙丙丁編號法在改號時,平甲車指的是フブボ,是轉向架中心距22英呎大車,直接把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車改號編入的結果就是,平甲會有好多種了。也就是這樣,甲乙丙丁編號法一上路,就是車籍混亂的開始。而後,經過許多的改造與變更,整個阿里山林鐵已經沒有人知道甲級車的定義是什麼了。
不過無論如何,從一大堆的ムチボ改編為材甲車的紀錄來看,這種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車似乎是阿里山林鐵在日本時代中後期的運材車大宗。這也解釋了戰後一大批運材車改造為工程車時,那一大堆民國60年與61年的更新車,車號60XX與61XX的車,大部分的轉向架中心距都是18英呎的原因。
不過,依照目前測量的結果發現,60XX的車有少數的車身尺寸較大,是屬於轉向架中心距20英呎車。因此也就未必全部是ムチボ改來的材甲,很可能是有日本時代屬於較早リチボ的車。
同樣的60XX車,居然有車長不同的狀況,也證明了這些車不是全新造的車。因為如果是全新車,不可能規格不同,甚至還有車長的差異。這些差異,剛好證明了這些車是改造更新來的結果。而另一個有趣的點是,因為林鐵現在這批工程車很多都是轉向架中心距18英呎的英制尺寸車,也證明了1970年代其實沒必要生產英制尺寸車,這些車是舊車結構留用的證明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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