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資保存教戰守則(2015年版)
反對清華台北辦事處「月涵堂」拆除改建,建請以台「歷史建築」保留連署網頁 |
如
果你知道古蹟與歷史建築在法律保護上,以及後續被對待的差異,那你在提報時就直接提報古蹟審查,不要提歷史建築了。因為講白了,歷史建築被惡搞的案例是
「沒有下限」的,可能成為「雞肋建築」(拆了可惜,留著看了難過)。當然還有更狠的,直接拆成各種零件(那個叫做部分保存),甚至整棟建築拆光光留下一堆
「建物屍塊」,他也可以跟你說這是「意像保存」喔!總之,歷史建築留下來後,是可以改造,可以拆除做部分保存的,因此好的案例不是沒有,但就像我說的,惡
搞沒有下限,絕對讓你氣死驗無傷。如果不信,去看公館旁新店線那個台鐵宿舍,或者去看看東港水上機場的那些委外軍事建築被拉皮成多有設計感的樣子。我必須
說,那個拉皮真的拉得好好看,從設計觀點是個成功的案例,但是卻是文資保存試探底線的個案!
說這麼多,還是希望清大月涵堂能夠留下來。以下內容摘自連署書內容提供大家參考:「此建築之起造人為清華大學同學會會長查良釗(留美教育家、慈善家),為紀念於民國51年過世之梅貽琦校長所建造。於1963年為紀念梅貽琦校長逝世週年,清華同學會發起修築,供校内外人士學術與藝文活動之用。建築之總體設計由華泰建築師事務所張昌華建築師(北京清華學士、美國康乃爾大學土木工程碩士)*擔綱,委由振新營造廠施工。此建築於民國55年6月申報開
工,同年12月申報竣工,56年3月取得使用執照。主建物入口處橫楣上之「月涵堂」題字,為教育家、歷史學家羅家倫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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