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承認,我還蠻愛逛書店的。之前在美國,會跑去小東京逛紀伊國屋,那大概是唯一比較能逛到完整日本書籍的書店。最近這幾年到日本,也常在旅行中安排書 店的大雪拼。在日本,我最常逛的大概就是三省堂跟淳久堂。這二家的書很齊全,每次去都可以找到很多很棒的資料。在台北,很小的時候,老爸會帶我去鴻儒堂, 之後則是自己常去永漢找書。這幾年比較能逛的,大概就是紀伊國屋或雜誌瘋,但老實說還是跟日本有差。後來,淳久堂終於在臺北天母SOGO開了第一號店,讓我簡直驚為天人,而之後我更常去敗家的,就是SOGO十樓的忠孝店。
還記得淳久堂忠孝店第一天(2010.4.9.)開張時,一大早就已經一大堆宅宅說要去敗了。果不其然,聽說Z君中午就落跑趁去112大學開會前殺去敗過。最可惡是,當天原來RM就是被他買走的。傍晚時,我也受不了癢央的心而跑了一趟。那時候,淳久堂慶祝開張還買千送百。所以當然得好好算計一下,才能湊滿二千元。淳久堂的書x0.4,幾乎是當時臺北最便宜的日文書店,而且它的書多不會包起來,可以翻閱,訂書也是一週到貨,紀X國屋完全遜掉!我記得開張第一天,一堆宅宅圍著在聊鐵道便當鐵道旅行,另一邊在聊鋼蛋,又另一邊在聊動畫。一堆人鬧烘烘地,好詭異的氣氛。
今天(2015.3.31.)淳久堂忠孝店因為租約到期而要閉店,一個月來,我已經跑了四次補貨,因為一堆紅點點的半價書真的是太誘惑人。而今天,送終達人505依往例又到場做了「再會與感謝」的看板,大約八點之後又是一大群宅宅在宅氣沖天的情況下在店裡聚集。做好的再會看板,到處拍照留影。
最後還跟五島店長先生要到簽名與合影。希望淳久堂趕快找到新的店址重新營業啊。
今日完敗!RM Library一堆。
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八塊飛行場(八德[懷生]機場)
在二戰的後期,隨著美軍的逐步突破日本絕對國防圈,台灣也進入了戰雲之中,島內許多的飛行場也陸續遭到美軍的轟炸,因此並非所有機場都能使用到戰爭的最末期。不過,在北台灣的八塊飛行場,卻是少數一直使用到最後,甚至還有許多特攻隊出擊記錄的一座機場。
戰後的八塊飛行場,在美軍協防時代曾加以擴充,原本的主跑道被延長,並且興建有新式的塔台。因為戰後八塊的地名改為八德,故此機場又稱八德機場。不過,為了紀念1962年時遭擊落而殉國的黑貓中隊飛行員陳懷,此機場後來又隨著陳懷被「改名」為陳懷生,機場又叫做「懷生機場」。
這座機場大約在1998年前後解除軍事任務,並曾作為模型飛行玩家的飛行場,2001年撥交陸軍運輸學校使用,後又改為國防大學之校本部。雖然此機場南側的用地均因為改為學校而所有機場時代的格局被破壞,不過北側仍有部份機場的跑道與遺跡殘存。
戰後的八塊飛行場,在美軍協防時代曾加以擴充,原本的主跑道被延長,並且興建有新式的塔台。因為戰後八塊的地名改為八德,故此機場又稱八德機場。不過,為了紀念1962年時遭擊落而殉國的黑貓中隊飛行員陳懷,此機場後來又隨著陳懷被「改名」為陳懷生,機場又叫做「懷生機場」。
這座機場大約在1998年前後解除軍事任務,並曾作為模型飛行玩家的飛行場,2001年撥交陸軍運輸學校使用,後又改為國防大學之校本部。雖然此機場南側的用地均因為改為學校而所有機場時代的格局被破壞,不過北側仍有部份機場的跑道與遺跡殘存。
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中山高旁的樹林口飛行場
在二戰後期,日本軍方推廣一種所謂的「獻納飛行場」,由各州廳民眾奉獻勞力開闢,而後交與軍方使用。類似的獻納飛行場大多在1944年的後半興建,樹林口飛行場便是這樣的一座機場。
戰後的樹林口飛行場,其用地在美軍協防時代,部分變身成Shu Lin Kou Air Station(樹林口通訊站),屬於美國空軍安全勤務處(U.S. Air Force Security Service)轄下的第6987保安大隊(6987th Security Group)之軍事情報部門駐地。依照美軍退伍人員的回憶,美軍大約於1954年10月時抵達這處基地,經過數月的施工設立,在1955年2月正式啟用, 直到1977年4月1日撤銷搬離。
如今,位於林口台地上的這塊地區,已經經過市區重劃而面目全非,難以比對出當年痕跡。過去二戰末期的樹林口飛行場主跑道,大致位於如今中山高的北側與其平 行(麗園國小即為飛行場用地),而往西南側斜斜分出的副跑道,則因會穿過中山高而更難想像當年樣貌。不過樹林口飛行場的歷史,因為該用地戰後有段時間由美 軍使用,因而保留下不少影像與記錄,算是一塊歷經日軍與美軍使用,而有特殊異國軍事歷史記憶的場域。
戰後的樹林口飛行場,其用地在美軍協防時代,部分變身成Shu Lin Kou Air Station(樹林口通訊站),屬於美國空軍安全勤務處(U.S. Air Force Security Service)轄下的第6987保安大隊(6987th Security Group)之軍事情報部門駐地。依照美軍退伍人員的回憶,美軍大約於1954年10月時抵達這處基地,經過數月的施工設立,在1955年2月正式啟用, 直到1977年4月1日撤銷搬離。
如今,位於林口台地上的這塊地區,已經經過市區重劃而面目全非,難以比對出當年痕跡。過去二戰末期的樹林口飛行場主跑道,大致位於如今中山高的北側與其平 行(麗園國小即為飛行場用地),而往西南側斜斜分出的副跑道,則因會穿過中山高而更難想像當年樣貌。不過樹林口飛行場的歷史,因為該用地戰後有段時間由美 軍使用,因而保留下不少影像與記錄,算是一塊歷經日軍與美軍使用,而有特殊異國軍事歷史記憶的場域。
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彷彿回到電化初期的蒸機與電頭時空交會!
今天(2015/3/23/)一早台鐵蒸機CT273就要從七堵有火自力回送回去花蓮,但是卻因為受到台鐵桃園電車線掉落的影響,整個旅運狀況大受影響。昨天台大火車社25週年專列無事圓滿落幕真的是老天保佑,特別是該專列車上擺了六包綠色乖乖鎮住一切災厄,堪稱難得的一次圓滿專列運轉。不過,乖乖昨天專車結束後就拆下了,今天整個鐵攝的災厄無下限地大爆發,完全包不住也鎮不住,包含打雷下大雨對流胞外加掉電車線全線中斷,一次通通上演。儘管如此,蒸汽火車還是如期回送。但天曉得在八堵等好好的景,卻因為那麼剛好有一班貨列跑來湊熱鬧,搞得好好的彎道景GG了。但是,卻意外拍到一個畫面,讓我好高興好高興啊!
鐵道攝影的樂趣,有時候就在於要把心中那個曾經見過,非常懷念,卻又不知此生是否能再一次看見的景色給拍下來。只要心中有愛,就有美景。沒有愛,再好的器材都是枉然。
我小時候對於蒸汽火車的印象,就是電氣化初期,電頭(特別是E300頭幾輛)剛來台灣,蒸機要退役的時代……。但是,你要照台鐵的排點去拍電頭跟蒸機合影的機率真的不高,因為台鐵一定誤點,誤點後調度一定混亂,像今天這樣連通勤電車都誤點兩小時才出現,更不用說貨列這種隨時可以被抓下來的列車。但老天就是冥冥中有安排,這樣的電頭與蒸機時空交會,在今早的八堵重現了。
在民國七十年代初,CT270和DT650會撐到電氣化後還在跑,是因戰備考量,擔心電車會因電力系統毁壞而路線中斷。那時候路上已經有電力機車,但蒸機偶爾仍會出來,就是擔心萬一被共匪轟炸,電氣化路段無法供電怎辦,所以才保留一批蒸汽火車在能動的狀態。想想看,像是今天台鐵的電車線斷裂,造成整個路線癱瘓,當年的戰備考量其實不無道理啊!
今天這班貨列是E303拉的,這一批E300是很早來台的電頭。
其實大部分人到八堵都是要拍這彎道啦!但是我總覺得還是沒有電力機車與蒸機合演的那個印象,在我心中的震撼要大啊。
蒸汽火車跑了之後,還是依依不捨多按了幾張。以前小時候看蒸汽火車,沒有相機可以拍,印象只能記載腦海裡。長大了有相機,拍一卷底片八十,沖洗大概要二百,加上車錢拍一卷就要三百是很大的負擔,哪像如今可以用數位相機猛按呢!然而,拍照可以像機關槍一樣連打,但是你心中真正有情有愛的那張火車照片,又在哪裡?
鐵道攝影的樂趣,有時候就在於要把心中那個曾經見過,非常懷念,卻又不知此生是否能再一次看見的景色給拍下來。只要心中有愛,就有美景。沒有愛,再好的器材都是枉然。
我小時候對於蒸汽火車的印象,就是電氣化初期,電頭(特別是E300頭幾輛)剛來台灣,蒸機要退役的時代……。但是,你要照台鐵的排點去拍電頭跟蒸機合影的機率真的不高,因為台鐵一定誤點,誤點後調度一定混亂,像今天這樣連通勤電車都誤點兩小時才出現,更不用說貨列這種隨時可以被抓下來的列車。但老天就是冥冥中有安排,這樣的電頭與蒸機時空交會,在今早的八堵重現了。
在民國七十年代初,CT270和DT650會撐到電氣化後還在跑,是因戰備考量,擔心電車會因電力系統毁壞而路線中斷。那時候路上已經有電力機車,但蒸機偶爾仍會出來,就是擔心萬一被共匪轟炸,電氣化路段無法供電怎辦,所以才保留一批蒸汽火車在能動的狀態。想想看,像是今天台鐵的電車線斷裂,造成整個路線癱瘓,當年的戰備考量其實不無道理啊!
今天這班貨列是E303拉的,這一批E300是很早來台的電頭。
其實大部分人到八堵都是要拍這彎道啦!但是我總覺得還是沒有電力機車與蒸機合演的那個印象,在我心中的震撼要大啊。
蒸汽火車跑了之後,還是依依不捨多按了幾張。以前小時候看蒸汽火車,沒有相機可以拍,印象只能記載腦海裡。長大了有相機,拍一卷底片八十,沖洗大概要二百,加上車錢拍一卷就要三百是很大的負擔,哪像如今可以用數位相機猛按呢!然而,拍照可以像機關槍一樣連打,但是你心中真正有情有愛的那張火車照片,又在哪裡?
2015年3月21日 星期六
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
搶救太原路上的台電建成變電所
台北市有很多跟城市發展有關的重要建物,卻往往在不被注意的情況下要被剷除。台電在臺北的本社於二戰時被美軍轟炸毀了,但並不是戰前的台電建物都沒有保留,以變電站來說,林小昇介紹過的中山變電站便是其中一棟。不過,日昨傳出有拆除危機的,則是位於太原路上,五月天也在這邊拍過MV的建成變電所。
我爸出生於1939年,他說這個建物他小時候就有了,因此歷史應該更久。這棟建築是1930年代很特別的Art Deco外觀,上面還有台電的舊標誌,幾乎可以說是全台北市最老的一棟台電建築之一。目前查到這一棟建築的功用,應該是當時大稻埕地區非常重要的變電站,推測是1934年配合日月潭水力發電而成立的二次變電所,與城內的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本社變電所間有地下線路。該路線是從宮前町變電所過來,經過這個變電所,再往總統府旁的本社那邊去的。台北市僅存的台電史蹟並不多,特別是產業建築更少,這一棟有著面磚外型與台電社徽的老建物,確實值得大家關心與保留啊!
日昨的報紙新聞:
http://m.ltn.com.tw/news/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 大同區星明里建成變電所改建案爭議多年, 今早里長李秀男在里長座談會直接向市長柯文哲反映, 列席的台電代表頻頻向柯解釋,
因其它變電所找地失利、改建案因此取消,柯不耐問「結論呢? 結論是什麼」,台電代表才說「變電所改建案取消」。後柯表示,「 上個禮拜台電也是派另一個來,
常常講了五分鐘,但我都聽不是很懂,我也不是很笨, 但就是聽不懂」,表示要和台電董事長一次解決。
柯說,近來太多里長於會議上反映變電箱、所, 連議員也頻反映相關問題,表示不要「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要民政局長藍世聰發公文給北市所有的里長, 在七月一日北市「道路及管線中心」成立前蒐集相關資料一次解決。
我爸出生於1939年,他說這個建物他小時候就有了,因此歷史應該更久。這棟建築是1930年代很特別的Art Deco外觀,上面還有台電的舊標誌,幾乎可以說是全台北市最老的一棟台電建築之一。目前查到這一棟建築的功用,應該是當時大稻埕地區非常重要的變電站,推測是1934年配合日月潭水力發電而成立的二次變電所,與城內的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本社變電所間有地下線路。該路線是從宮前町變電所過來,經過這個變電所,再往總統府旁的本社那邊去的。台北市僅存的台電史蹟並不多,特別是產業建築更少,這一棟有著面磚外型與台電社徽的老建物,確實值得大家關心與保留啊!
日昨的報紙新聞:
台電代表話太多 柯文哲:我也不是很笨、但我就是聽不懂
http://m.ltn.com.tw/news/ politics/breakingnews/1260378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柯說,近來太多里長於會議上反映變電箱、所,
臺灣文資保存教戰守則(2015年更新版)-新增台北機廠案例啟發
今年初我寫了一篇「臺灣文資保存教戰守則(2015年版)」的文章,提供全台各地在跟文化資產保存奮鬥的朋友一些作戰的「技巧」。其實,文資法裡面常有許多灰色地帶,而各級政府有其非文資專業下的上級壓力與開發盤算。因此,文資審議常常就不是回歸文化資產的根本價值上。這也是當地方政府若有所勾結想要開發,你那個文資在地方政府層級是怎麼審都不會過的。因為組成審議委員會的權力在他的手上,主席也是他們在當。只要一看表決的話保存會過,就說要補資料下次再開,等到喬好的人數可以否決保存,才會做表決。而過去臺灣的文資保存就是在這種狀況下,有一個很弔詭的現象是,地方政府惡搞不以文資專業來審,民眾只好向更高一層的中央(以前是文建會,現在是文化部)來提報時,最常聽到的說詞是:「我們中央尊重地方政府權責」。翻譯成白話就是說「互踢皮球」,你們去地方吵就好,我中央不想介入。
這種案例很多,不管哪一黨執政都一樣。當年的樂生,明顯就是台北縣府不作為,你跑去中央跟文建會怎麼吵都沒用,他就是「尊重地方政府決定」。這麼多年了,像是普安堂,地方政府就是那個樣,你到文化部門口再怎麼靜坐絕食抗議,中央也不跳下來打臉地方政府。可是事實就是,很多文化資產就是有眾多學者甚至許多民眾所共同認同的價值,但因為前述地方政府的「非文資考量因素」,把持文資審議的主導權而要被犧牲。過去我們除了等待地方政府的政黨輪替外,去中央抗爭要中央跳下來審根本不可能。但是,但是,但是,這次文化部文資局對於台北機廠的案例,絕對可以寫在臺灣的文資保存歷史上,那就是中央確實直接可以跳出來對於地方政府審議過,甚至還表示「沒有新事證,沒有國定古蹟價值」的文化資產,重新審議,並且還全部出席委員一致通過全區提列國定古蹟。雖然台鐵局長說這是「少數人的個人意志,一時興起提報審查」的結果,但文資委員不是笨蛋,全部委員一致通過國定古蹟指定,就是徹底打臉郝市府時代掌控文資審議,不以文資價值考量,甚至不作為的地方政府擺爛惡例。
所以,北廠的國定古蹟審查案例,是臺灣文資保存上一個重要的一步。是地方政府擺爛或惡搞不作為時,中央文化部「可以」也「必須」跳出來保存全民文化資產的實際個案。我們在此看看當天文化部援引的法條是什麼?這絕對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文化部新聞稿 104/03/15
臺北機廠通過指定國定古蹟,完整保存鐵道工業遺產
「......文化部前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9條第1項規定,邀請學者專家組成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小組進行詳細 評估,肯定「臺北機廠」整體的文化資產價值;依此審議委員今(15)日上午正式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前往臺北機廠進行現場勘 查,下午即依上開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進行審議,經出席委員一致同意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及上開準則與辦法之規定審議通過,將「臺北機廠」指定 為國定古蹟。」
以下,是新的增補版「臺灣文資保存教戰守則」
對於在台灣各地為文化資產保存而努力的朋友,2014年
真是辛苦了。去年年底很多地方縣市首長輪替換黨,這是否會替文化資產保存帶來更好的發展其實我也不知道,因為經歷過扁朝時代的朋友應該也會知道,對於文資
保存的不作為與推拖拉,往往與政黨沒有太大關係,反而與這些為官者是否有文資的基本知識與文資概念有關。不過不管怎樣,過去這幾年常有文資保存的朋友來找
我談談怎麼對於當地的文資進行保存,如何與文化局周旋,如何讓這些想被保存的建物能夠順利成為古蹟。因為我喉嚨不好,每次都要從頭說一次真的很辛苦,所以
決定趁著開年第一天寫下來與大家分享。這種苦不堪言的文資保存過程,其實是可能發生在臺灣任何一個地方或中央,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政黨或無黨籍首長執政
的縣市,所以既然是共通性的問題,也就直接說了。當然,如果有文資界的保存老手,亦即曾跟公部門交手過的朋友,這些都是基本know-how,大家就看看,笑笑,互相取暖吧!首先,我們就來談談「暫訂古蹟」這件事。
1. 搶救古蹟的緊急法寶就是「暫訂古蹟」
臺
灣珍貴的文化資產很可憐,在還沒被確立成古蹟身份前,就可能會自燃告別人間。這個「暫訂古蹟」的條款,是多少「準古蹟」的犧牲才換來的。過去幾十年來,每
當民間有保存聲浪要保存某棟建築,往往會和開發者有衝突,於是在審議之前,這棟建築就會莫名其妙地自燃。這真的辛苦了羅賓先生,因為他被蝙蝠俠不知道賞了
幾百次巴掌,但臺灣的這些珍貴建築就是會在斷水斷電下還「電線走火」自己燒光光。
因為羅賓先生被打太多次了(大誤),所以現在文資的保存中有一項就是,只要提報進入古蹟審查程序,這棟建築就是「暫訂古蹟」,其價值視同「正式古蹟」,亦即任何人敢拆它或毀損它,就是破壞古蹟。破壞古蹟是有刑責的,因此這是法律層面上的一種保護。
被列做暫訂古蹟是一個緊急搶救的法寶,因為一旦列上去,直到審議結束前都是視同古蹟被保護。這一次的暫訂期限是六個月,若沒審完可以再延一次最高到一年,亦即在審議期間可以暫時不被拆。但是一旦審議完成,如果不具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等身份,立刻解禁可以拆。
不
過這裡有個神奇弔詭的地方是,如果你遇上那種「有理說不清」「不怕背上刑責也要拆」的人,恐怕你要保存的建物還是會被拆。這案例很多,隨便找都有,像是新
竹六燃的「寡婦樓」就被切一角,當然更多那種怪手直接開進去,跟你說「暫訂古蹟」行政作業還沒完成,是灰色時間地帶的。這就牽涉到怎麼提報古蹟審查。
2. 人人都可提報古蹟審查
提
報古蹟審查只有學者專家,只有團體才可以嗎?不不不,請大家有一個觀念,任何一個國民都可以「以個人身份」提出古蹟審查申請。也就是說,只要你覺得這個建
物值得當古蹟,你就可以填報提出審查申請,不需要你是該縣市的居民,或者是屬於什麼團體,甚至不是學者專家也行。所以請記住,自己的古蹟自己救,想提報就
自己填單子送出去,就會進入「暫訂古蹟」的程序。
3. 進入古蹟審查前文化局的奧步
雖然說暫訂古蹟的機制是為了保護古蹟不要在審議階段就被拆,但弔詭的是,應該保存文化資產的很多文化局,卻是站在拆除建物不保存古蹟的那一側。因為有些文化局長(不是全部,請勿對號入座)往
往是各地方縣市首長酬庸性的職缺,本身缺乏文資觀念,只會貫徹首長的意志。當某個建物的保存會擋了首長被人請託的財路時,文化局的整個策略就是如何來「解
套」暫訂古蹟的魔咒。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旦被你提報入古蹟審查就是暫訂古蹟就很難動手了,當然文化局就要「技術性」讓你不進入這個程序。我相信,應
該很多人被陰過吧!
這 過程怎麼做奧步呢?就是你明明寄出古蹟審查的申請表,他來給你個遲遲不回文,過了一個月建物燒掉了你去追,才跟你說很抱歉喔,你的申請表在內部傳遞過程遺 失了(莊孝偉喔),我們一直沒有收到喔。該不會故意在收發時,就讓這張紙自燃了吧?另外我們也遇過一種狀況是,文已經收到,但是遲遲不能進入古蹟審議的程 序,因為你單子上「漏填了某一欄」!對,就是你不小心少填寫了某一欄,然後承辦員絕對不會好心打電話跟你講,不會叫你去補勾一下,就直接放著。這麼一來, 也不會進入審查程序。
這 過程怎麼做奧步呢?就是你明明寄出古蹟審查的申請表,他來給你個遲遲不回文,過了一個月建物燒掉了你去追,才跟你說很抱歉喔,你的申請表在內部傳遞過程遺 失了(莊孝偉喔),我們一直沒有收到喔。該不會故意在收發時,就讓這張紙自燃了吧?另外我們也遇過一種狀況是,文已經收到,但是遲遲不能進入古蹟審議的程 序,因為你單子上「漏填了某一欄」!對,就是你不小心少填寫了某一欄,然後承辦員絕對不會好心打電話跟你講,不會叫你去補勾一下,就直接放著。這麼一來, 也不會進入審查程序。
所以經歷過太多奧步後,以下這招比較可行就是,你或你的團體遞交古蹟提報的申請時,請民代跟你去,順便請記者跟你去,整個過程以親送的模式,上媒體加上民代做人證,才不會被陰了。
4. 古蹟怎麼審查
一
旦進入古蹟審查程序,文化局就會找他們聘請的文資委員來會勘,看是否有古蹟的價值。這裡有一點很怪,文資委員應該是文資專家,而且因為文資百百種,要有懂
建築、遺址、聚落、器物、文化、都市各種各種的專業,而對於建築這個文資的最大宗,應該是要有基本的「認識」。但是台灣各地文化局聘的文資委員,有些對於
文化資產的觀念之薄弱實在是笑死人(只說「有些」,請勿對號入座以免內傷)。我在很多文資保存場合會跟這些委員吵起來是因為,我說你今天是
文資委員,我是提報申請要保存的人,我看到建物的文化價值,你卻看不到,但你卻坐在可以審查的那個位子上。今天走出去,你是學校的教授,我也是學校的教
授,你對於文化資產看不懂,為什麼可以坐在那裡審這些文資?
臺
灣文資審議的弔詭就在,好像你有一個漂亮的珠寶要給審查委員來鑑定價值,但這些審查委員根本是草包完全看不懂,他反而要你提供事證去證明你珠寶的價值,然
後給你「認證」。我常對臺灣的古蹟審查有微詞是,為什麼是提報者要去教育跟說服文資委員這些建物的價值?如果這些建物的價值是如此被民眾與大眾所看到,你
這些文資委員在那裡除了貫徹該縣市首長的意志外,還能做什麼?為何不把文資審議回歸文資的價值基本面上來看?
當
文化局提出會勘時,文資委員就會到場看,基本上會勘後的小組會議就幾乎會確定到底會不會列做古蹟或歷史建築。我遇過很多次這種會勘,承辦員是不會先問提報
者有沒有時間,他只會跟文資委員敲定時間,然後最後(很多是很臨時地通知)才告知你何時要會勘,所以你如果是個有工作的人,你真的要有心裡準備隨時丟下手
邊工作去跑這個會勘(有的古蹟審查會勘不止一次)。你雖然這麼犧牲,丟下工作跑去「說明建物的價值」,但這些文資委員有的很好笑,看的明明是傾頹需要搶救
的建築,可以穿著高根鞋進來高雅地晃一晃外面,不想去看建物真正精彩的地方(嫌古蹟又髒又有跳蚤)。這樣高雅晃一晃,就要來審這個古蹟,實在很荒謬。但作
為提報者,你只能卑下地拿著照片去「說服」他連進去看一下都不肯的態度。
這
時候,請你張大你的耳朵,多派一些人手去偷聽文化局官員與業主,甚至文資委員的對話。因為這過程常會有一些很好笑的對白,完全在文資專業以外,例如我就聽
過某天龍國文化局官員跟好不容易標下該建物的財團代表在說,「這棟建築是有些價值啦,但你看這些文史團體一直吵著要保存,我們也沒有辦法。不然這樣,我們
就只列做歷史建築,不要列做古蹟。我私下跟你講啦,歷史建築拆了也沒有罰則,而且你到時候就把它拆一拆,保存個幾面牆就說有保存了,我們也會配合你們……」。在古蹟會勘的場合,我竟然聽到文化局官員直接跟財團業主說,列做歷史建築拆了也「沒關係」。我真的差點當場昏倒。所以這裡又跑出另一個議題是,古蹟跟歷史建築的差異是?
5. 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差異
臺灣的文資法很怪,對於古蹟有較為強度的保護作為,也就是說毀損古蹟有罰則,但是拆掉歷史建築是無法可罰。所以才會有很多站在拆除建物一邊的文化官員,會跟建商或業主直接點出這個,「拆除歷史建築沒有罰則」!也就因為這個盲點,你會在文資會勘場合聽到我剛剛說的那個對話。
如
果你知道古蹟與歷史建築在法律保護上,以及後續被對待的差異,那你在提報時就直接提報古蹟審查,不要提歷史建築了。因為講白了,歷史建築被惡搞的案例是
「沒有下限」的,可能成為「雞肋建築」(拆了可惜,留著看了難過)。當然還有更狠的,直接拆成各種零件(那個叫做部分保存),甚至整棟建築拆光光留下一堆
「建物屍塊」,他也可以跟你說這是「意像保存」喔!總之,歷史建築留下來後,是可以改造,可以拆除做部分保存的,因此好的案例不是沒有,但就像我說的,惡
搞沒有下限,絕對讓你氣死驗無傷。如果不信,去看公館旁新店線那個台鐵宿舍,或者去看看東港水上機場的那些委外軍事建築被拉皮成多有設計感的樣子。我必須
說,那個拉皮真的拉得好好看,從設計觀點是個成功的案例,但是卻是文資保存試探底線的個案!
之所以風格丕變,整個建物該有的氛圍都不見了,那就是因為搞不清楚這整個景觀或地景的歷史脈絡與價值。當建物保留下來成為歷史建築,卻被拉皮成嶄新樣貌。因此,這幾年外國新的文資保存有個觀念是「文化景觀」,就是要來處理這整個聚落群的建物外觀樣貌。
6. 文化景觀是什麼?又是雞肋嗎?
文
化景觀要處理的,除了神話與信仰各種空間外,也包含自然的地景,而跟古蹟建物較有關的,是與聚落群體有關的文化景觀。這個觀念是,如果你要保存某一大片的
文化地景,你不可能去指定每一棟建築為古蹟,不可能每一棟建築都以高強度的保存與整修讓他完全不能動。所以舉個例子,像說這整個聚落的黑瓦屋頂是其特色,
那你整修時就不能破壞這個整體一致的黑瓦屋頂景觀。但是因為台灣的文資法對於文化景觀的定義與操作根本完全模糊,亦即列做文化景觀後根本就是「雞肋」一樣
不作為,所以如果文化局跟你說把它指定成文化景觀好了,你就要有心裡準備,可能會被「做掉」。
所
以良心的建議是,整區列做文化景觀是可以啦,但裡面如果有你認為非常重要的建物一定要保留,你還是直接提報古蹟比較實際。也就是說,全區是文化景觀,但裡
面幾棟務必保留的可以當古蹟,這樣比較保險。而這又扯出另一個問題,為何這幾年的文資保存,牽涉到「局部保留」與「全區保留」的爭議。
7. 「局部保留」與「全區保留」的爭議
這
幾年文資團體出來抗爭保存,往往都跟開發有關。這些開發基地,原本有些都是不可開發的用地(例如工業區)。你要變更成可開發的區分,就要有「回饋」,也就
是割地。百分之多少回饋給市府,市府才要幫你把剩下的部分轉成可以開發的基地。因此,當有文史團體提出要保存的聲音時,妥協的結果就是把要「回饋」的百分
比去挪到最主要要保存的建物基地,剩下的就給開發。這個現象,就是為何會有「局部保留」與「全區保留」的爭議原因。
但
是話說回來,如果文化資產的價值不在於「獨棟」的建物特色,而在於與整體之間所共同串連起的脈絡與架構時,「局部保留」其實就是扼殺掉整個文資價值的劊子
手,只有「全區保留」才能倖免於難。這樣的案例很多,大多跟工業與產業遺址有關。像是台北機廠,你只保留單獨幾棟建築,把整個修車流程的脈絡毀了,中間規
劃加上停車塔,文創中心之類的,原本工業遺址的脈絡就沒了。
最
經典的案例還是出在東港水上機場那一塊。裡面被文資法保留下的建物是通通留下了,但是整個基地被賽車道的開發纏繞著,連你要去參觀的動線都很難走。我說過
臺灣的文資保存在很多惡搞的案例中是沒有下限,去看看這些可怕的案例就知道你千辛萬苦爭取保存下來,如果只是局部保留會是怎樣的慘況。
8. 縣市定古蹟與國定古蹟
臺灣的文資法從以前的幾級古蹟,變到現在的地方與中央劃分,也造成地方的縣市定古蹟與國定古蹟的問題。因為主管機關的差異,地方級的由地方的文化局管,國家級的由文化部管,所以要不要提升層級就很弔詭。
怎
麼說呢?如果地方是要「惡搞」,不想讓中央插手,就會堅持不提送到國定的層級去。例如當年鐵道部的一群建物,全部都是國定古蹟,只有一個台鐵禮堂是市定古
蹟,因為市府為了捷運工程要挪移,如果變成國定古蹟會很難搞,所以堅持不提報。又例如台北機廠,市府就是跟都市開發談好了開發比例,如果提送全區國定古蹟
審查,萬一過了變成國定的,主管在文化部,那開發案就要變卦了。因此,無論如何都不想提報成國定,也就有一些奇怪的說詞與謬論出來。
為何文資保存會地方與中央不同調呢?因為當地方政府若有所勾結想要開發,你那個文資在地方政府層級是怎麼審都不會過的。因為組成審議委員會的權力在他的手上,主席也是他們在當。只要一看表決的話保存會過,就說要補資料下次再開,等到喬好的人數可以否決保存,才會做表決。而過去臺灣的文資保存就是在這種狀況下,當地方政府
惡搞不以文資專業來審,民眾只好向更高一層的中央(以前是文建會,現在是文化部)來提報時,常聽到的說詞是:「我們中央尊重地方政府權責」。翻譯成白話就是說「互推皮球」,你們去地方吵就好,我中央不想介入。
這種案例很多,不管哪一黨執政都一樣。當年的樂生,明顯就是台北縣府不作為,你跑去中央跟文建會怎麼吵都沒用,他就是「尊重地方政府決定」。這麼多年了,像是普安堂,地方政府就是那個樣,你到文化部門口再怎麼抗議,中央也不想跳下來打臉地方政府。可是事實就是,很多文化資產就是有眾多學者甚至許多民眾所共同
認同的價值,但因為前述地方政府的「非文資考量因素」,把持文資審議的主導權而要被犧牲。過去我們除了等待地方政府的政黨輪替外,去中央抗爭要中央跳下來
審根本不可能。但是,但是,但是,這次文化部文資局對於台北機廠的案例,絕對可以寫在臺灣的文資保存歷史上,那就是中央確實直接可以跳出來對於地方政府審議過,甚至還表示「沒有新事證,沒有國定古蹟價值」的文化資產,重新審議,並且還全部出席委員一致通過全區提列國定古蹟。雖然台鐵局長說這是「少數人的個
人意志,一時興起提報審查」的結果,但文資委員不是笨蛋,全部委員一致通過國定古蹟指定,就是徹底打臉郝市府時代掌控文資審議,不以文資價值考量,甚至不作為的地方政府擺爛惡例。
所以,北廠的國定古蹟審查案例,是臺灣文資保存上一個重要的一步。是地方政府擺爛或惡搞不作為時,中央的文化部「可以」也「必須」跳出來保存全民文化資產的實際個案。以下是當天文化部新聞稿時援引的法條:「......文化部前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9條第1項規定,邀請學者專家組成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小組進行詳細
評估,肯定「臺北機廠」整體的文化資產價值;依此審議委員今(15)日上午正式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前往臺北機廠進行現場勘
查,下午即依上開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進行審議,經出席委員一致同意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及上開準則與辦法之規定審議通過,將「臺北機廠」指定
為國定古蹟。」
9. 文資官員一些亂七八糟的文資謬論
其實,在文資審議過程,我們常會與文資官員與文資委員有一些對話,這當中很多謬論是需要在此幫大家釐清。
例
如剛剛提到從地方級古蹟要提升提報到文化部文資局審議國定古蹟時,你若只送去地方級的文化局,他會說你要提報是要送文化部(推),你送去文化部他說這啟動
要地方文化局才行(又推)。你兩邊都送同時發文,他就跟你說,要提報申請國定古蹟需要有「新事證」才可以。我說鬼啦!哪有把地方等級古蹟提報成國定需要
「新事證」。你現在古蹟審查程序就是地方先審,有價值到國定的就會往上送,哪裡需要新事證才可以提送國定審查。如果每個階段都要新事證,難不成地方級在提
報時要留一手以供後續使用?
其
實審查時,有些官員的說詞也很好笑,會說這棟建築不滿五十年,也可以算古蹟!?我要說的是,文化資產的價值不在於年代多久,過去我們剛出來混的時候,官員
說你這個東西只有九十幾年,不滿一百年,所以不能算古蹟。我說你九十幾年的東西多放不到十年就百年了,你不给他機會嗎?官員就是不給機會,最好在九十九年
的時候拆了省事。我們要感謝先總統(空一格)蔣公,因為中正廟才幾年啊,竟然可以當成「國定古蹟」。所以如果有官員跟你盧說,不滿五十年不能當古蹟,你就
搬出中正廟當例子,因為台灣文資保存的荒謬也是沒有下限的啊
另
一個文資官員常會說,你們只會喊保存,那留下來要做什麼?要規劃啊!要給我們委員一點想像啊!拜託,文化資產審議的最基本精神是在看文化資產是否有保存的
價值,不是在看保存下來要怎麼活化與利用。但是很多文資官員深怕留下來不知道要幹啥,所以先想的都是怎麼用。文化資產保存有個重要的精神是,如果這個建物
是有歷史上稀有的,是重要的,是不可取代的重要性,那就要保存。保存下來要做啥,如果現代的人想不出好的作為,你替後人留下都都是好的,不能因為你現在頭
腦很差想不出怎麼活化與利用,就否定掉保存的價值啊
10. 列冊追蹤就是不作為啦
剛
剛寫到第九點,想說湊滿十點好了,又想對最近很紅的文化局說詞,叫做「列冊追蹤」。這個意思是,我文資審完了,我就是不列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但我要給你一
個交代,所以「列冊追蹤」。但請注意,列冊追蹤根本就是沒有追蹤,哪一天拆了你跟他說,他就幫你追蹤一下,記上一筆「喔,拆了」。所以,不要被那些文化官
員騙到,想說已經把這棟建築列冊追蹤就有被注意到。
總之,臺灣的文化資產保存非常詭異,文資官員與文資委員應該很懂文化資產,但有些官員只懂得一些行政上的奧步,讓文史保存團體吃盡苦頭。有時候想想,保存全民文化資產,捍衛文化資產不是文化局或文化部該做的事情?為何這些人卻站在民間團體的對立面?2015年剛開始,大家只好繼續努力!